清风隆德
隆德: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自全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隆德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四强化”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强化组织领导。2月28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区、市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解读自治区工作方案,对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审定《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抽调3名工作人员充实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人员力量。
强化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隆德县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3月2日召开全县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安排部署,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形式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营造氛围。
强化任务落实。确定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局、审计局、水务局12个乡村振兴行业领域牵头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领域一专项”,截至目前,12个单位全部制定“一领域一专项”三年治理方案,2023年工作安排计划,突出工作针对性,聚焦目标任务,压实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建立“1+8+13统筹联动”和“督查—通报—整改—回头看”监督机制,抽取县纪委常委、委机关相关室主任、委机关各室工作人员、县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和专治办全体人员,建立专项督查人员库,把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6项专项治理纳入监督重点,采取“一周一主题一督查一通报”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方式,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次,现场督促整改实施方案照搬照抄、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未聚焦行业领域重点、2023年工作安排不详实不具体等4个方面共性问题。(隆德县纪委监委)